一、机构介绍: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二、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市重大项目办执行党 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情况;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市重大项目办党组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
2、协助市重大项目办党组抓 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3、监督、检查市重大项目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4、督促、协调市重大项目办研究制订本部门预防和治理腐败 措施。
5、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 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 案件。
6、完成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和市重大项目办党组、行政领导交办 其他事项。
三、联系方式: